日期:2020-10-21 11:01
生态住宅小区应至少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县级行政区域内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应至少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鼓励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两江四岸、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内的地标性建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4.打造绿色建筑典型示范。推进重庆东部生态城建设,将生态文明要求和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全过程,并结合我市气候特点、资源禀赋、建筑风貌和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推动建设一批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特点显著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促进二星级及以上的高星级绿色建筑集中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