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日期:2021-01-11 10:28
。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应在立项、可研批复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并据此核准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可建建筑计容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土地出让时,应将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纳入供地方案,并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中。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各区为达到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等发展目标,可在以上基础上适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其他区县(自治县)应结合实际,参照以上规定明确辖区内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
3.严格建设监管。严格落实《重庆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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