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1 12:00
组合楼板,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认定为预制装配式楼板:
1.应用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满足免拆模、免支撑的技术条件;
2.应用于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满足免拆模且无支撑跨度不小于2m的技术条件;
3.非金属底板的钢筋桁架楼承板,其底板还应满足厚度不小于20mm,防火、耐久性能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要求。
(三)木结构楼盖、钢木结构楼盖、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楼盖等有规范标准作为依据的全装配式楼盖结构体系应认定为预制装配式楼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