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1 12:05
筑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申报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鼓励设计、施工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在形式审查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专家审查,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审查绿色建筑性能,确定绿色建筑等级。对于审查中无法确定的项目技术内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