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更正勘误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1-03-03 16:02
渝建质安〔2021〕1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更正勘误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各检测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政府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以案四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实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更正勘误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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