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3-17 11:41
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委)统筹管理与指导监督数字化企业建设,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受市住房城乡建委委托负责数字化企业建设试点的评审、日常监督管理以及技术指导帮扶,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当地数字化企业建设试点的组织申报和初审。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数字化企业试点申报由申报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
第六条数字化企业分为数字化技术应用类、数字化工程建设类、数字化产品类等三类,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种类型申报。
数字化技术应用类: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