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27 10:15
指标85%以上,或核心考核指标有一项及以上未完成的,不予通过验收结题。
(五)项目经费。项目科技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与申报方向契合高且解决关键问题多的项目将予以一定经费资助。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周畅023-63672908;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陈红霞023-63607532。
(二)系统与网络技术咨询。市建设信息中心:王春乐023-63672019,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QQ群:24877540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