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1-06-08 10:09
础设施的项目,可根据联合审查通过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案和联合审查意见进行审批。
总投资在 1000 万元以上且不涉及功能独立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合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
(二)用地预审和用地规划许可
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地规划许可(或者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意见)。非独立占地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和用地规划许可。
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不影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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