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10月15日起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日期:2021-10-07 15:3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
  通知明确,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聘用单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贴防伪贴;因纸质注册证书遗失、污损或个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发放注册证书的,不再补发或更换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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