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10月15日起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日期:2021-10-07 15:35
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实现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审批许可、项目管理、行业监管等环节的应用。
  通知同时明确了开展延续注册的具体要求: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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