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 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1-10-19 15:07
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管理机构颁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报考人员的学历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审核。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国家对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实行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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