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2-01-04 10:41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印发以来,各地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帮助一大批老旧小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解决了不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但不少地方工作中仍存在改造重面子轻里子、政府干群众看、改造资金主要靠中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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