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日期:2023-07-27 15:48
以上,推动智能建造技术体系化应用。新建轨道交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概算投资大于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按要求选用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目录相关技术。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县政府




3


每年推动不少于10个高速公路工程、机场与港口工程、水库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养护工程等项目采用智能建造技术。


22/6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7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