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日期:2023-07-27 15:48
等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加大智能建造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程示范等方面财政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区县政府




53


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投资的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在核准投资估算和工程概算时应考虑智能建造增量成本。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区县政府




55/6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