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的生活福利、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农民工职业化、产业化,从而增强自有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
1.树牢优质优价意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活动的总牵头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应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意识,坚持优质优价理念,积极支持和大力推进自有工人施工,实行优质优价奖励办法。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职工教育经费单列计入建安工程造价,纳入工程概算费用中。应鼓励和支持施工单位争创工地标准化优良等级或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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