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自有工人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施工单位应当依法为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实行浮动管理,对工伤发生率低、工伤保险费收支比降低的,缴费费率下浮。鼓励施工单位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切实保障从业人员权益,降低用人单位风险。
4.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施工单位应强化智慧工地建设,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切实提升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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