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要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和交叉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危大工程监督检查及动态核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危大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坚持零容忍,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市质量安全总站、市住建执法总队应加强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的督促指导。各级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以下行为,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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