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有工人队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在危大工程中全面采用自有工人施工,全面保障作业人员合法权益。国有企业可结合实际将产改工作及在危大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工作纳入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企业党组书记讲产改活动,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尊重产业工人、支持参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企业自有工人培育。
(五)明确时间节点。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新招投标项目,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已开工或已完成招投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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