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目,各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大力培育企业自有工人,逐步实现危大工程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日前,要全部实现自有工人施工;对于全市所有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2月1日前,要全面实现自有工人施工。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增,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有工人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并按实结算。
凡涉及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危大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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