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0-16 14:26
目,各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大力培育企业自有工人,逐步实现危大工程全面施行自有工人施工。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日前,要全部实现自有工人施工;对于全市所有危大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2月1日前,要全面实现自有工人施工。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调增,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有工人施工相关佐证材料,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并按实结算。
凡涉及危大工程作业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危大工程以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