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二)加强自有工人组织管理
1.坚持持证上岗。危大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切实落实自有工人技能培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有工人培训制度和培训档案,自有工人应经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我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方可允许进入危大工程现场作业。
2.抓牢安全培训。危大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年度安全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涉及的工种范围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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