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
日期:2023-10-16 14:26
,保证自有工人具备相关岗位施工操作、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在危大工程作业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自有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工程危险性分析、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不断提高自有工人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权益保障。施工单位应依法与自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加强组织管理,不断提升自有工人工资待遇。打通职业晋升通道,多渠道帮助自有工人享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好的经济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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