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6 10:52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工程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投标人为公司注册地不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外地企业,则必须在重庆市具有注册分支机构,并且分支机构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了入渝登记备案,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7 月 26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