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1 16:51
要求,推广新型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造和建筑材料集约化利用,持续抓好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从源头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工作。
四、申报要求
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在无废工地创建相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区县级无废工地或市级无废工地。申报、受理、评估、达标要求、认定、发布等工作,按照渝环〔2023〕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项目应当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一个标段的原则申报。单独办理建设手续的土石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施维护工程,轨道梁预制或铺设工程等不列入申报范围。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