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1 16:51
建设规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城都市区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大于5000万元;其他区县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大于2000万元;
(二)已依法取得施工许可手续,且工程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施工进度应至少达到60%。其中,涉及土石方工程的,土石方施工已完成;
(三)总施工周期不少于6个月。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区县级无废工地
申报区县级无废工地的,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出无废工地评估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废工地申报单位承诺书;
2.无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