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无废工地”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4-08-01 16:51
设情况。通过示范项目建设、组织观摩学习、举办集中宣传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生动形象地展现无废工地创建措施及成效。
(三)加大引导力度。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总站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类奖项评选时,对经评估认定的无废工地,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并择优推荐参与市级有关评选活动。同时,在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各阶段评价中,将获评市级无废工地作为加分项,加1分。
(四)严格廉洁自律。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质安总站在无废工地建设评估受理、认定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廉洁要求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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