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 “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日期:2024-08-07 09:33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存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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