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7 09:40
防暑降温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列为当下重要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强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指导用人单位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根据不同气温,合理安排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停止安排劳动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