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日期:2024-08-12 09:02
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区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开展信息化监管工作,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三十四条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或者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检查、抽测;
(二)向检测机构、委托方、相关单位和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
(三)对检测人员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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