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的通知
日期:2024-08-12 09:02
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所申请专项资质的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4.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2)有信息化管理系统,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
三、业务范围
(六)综合资质
承担全部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七)专项资质
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四、附则
(八)本标准规定的技术人员是指从事检测试验、检测数据处理、检测报告出具和检测活动技术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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