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24-10-08 09:06
租赁住房管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使用、退出、监督等行为,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市级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分配、运营管理等工作,区县(自治县)、开发区和园区等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下达、房源资产管理、配租管理、信息化建设、监督考核等工作。


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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