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24-10-08 09:06
纳,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缴纳日期为每月20日之前。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和运营单位应当提供线上线下多元化的租金缴纳渠道。


承租人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拖欠房屋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或运营单位可以通知其户籍地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协助追缴拖欠的租金和其他费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按时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按原城镇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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