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2024-10-08 09:06
请,也可以登录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网上提交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提交申请承诺和授权书,承诺对申报的工作、收入等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同意有关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和公示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本市户籍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


(二)申请人的工作和收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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