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5-08 09:32
(六)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加大研发投入、自筹研发经费,市住房城乡建委对部分示范效果好、推广价值大的项目将予以一定经费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网址:jsgl.zfcxjw.cq.gov.cn:9093)进行(无需寄送纸质材料)。首次申报的单位需注册,已注册单位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习文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