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13 16:18
实行超时默许制。自联合验收受理之日起算,各参与部门(机构)出具验收意见和法律文书的时限为7个工作日。各参与部门(机构)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联合验收,视为不需要开展现场验收;逾期未出具验收意见的,视为默许该事项验收通过,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超时部门承担。
(二)推行分段验。对办理了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建设项目,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能单独投入使用的,可先行申请单位工程联合验收,实现项目早投产、早达效。拟投用部分与其他部分之间应设立安全、可靠、美观的临时物理隔离,保证投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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