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13 16:18

竣工联合验收未通过的,重新申报时,尚应提供未通过事项的整改记录文件




建设单位意见



□上述申报资料真实有效、齐备,现申请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单独办理,该事项申报资料真实有效、齐备;涉及本项目其余应办事项承诺1个月内申请联合验收。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代建单位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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