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13 16:18

三、实施机构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国防动员部门。
四、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五、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2.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承诺办、正常办):《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发〔1980〕302号),《重庆市档案条例》(2025年5月29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重庆市城乡建设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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