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1-13 16:18
收范围,由有关主管部门在竣工验收阶段并行推进办理。涉及市政公用服务的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事项应由企业在交付使用前完善。
三、实施原则
(一)遵循统一申报、联合勘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梳理并统一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理流程,优化申请表单、申报方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业务规范、系统对接、数据共享等职责分工,强化条块联动,实现标准统一、业务协同。
(二)实行主协办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主办部门,规划自然资源、国防动员等部门作为协办部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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