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5船舶工业园建设项目机加工厂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29 09:37
具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重庆市市外企业必须在重庆市内有注册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企业在本市施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010年-2012年内项目经理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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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