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9 10:45
万元。
2.3 工程地点:酉阳县自治县可大乡可大村。
2.4 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时必须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
3.4本次招标同时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