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日期:2013-07-30 10:22
机构:
1、(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联系方式:
2、( )负责人:(签名) 审核人:(签名) 联系方式:
备注:1、属严重不良行为,直接定为D级的,应及时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2、港航、质监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作出的履约行为评价进行审核确认或者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应进行说明。



附件6
水运工程设计企业其他信用行为评价表
企业名称: 项目/标段名称:
评价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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