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30 10:22
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从业行为进行的信用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
(一)具有水运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企业;
(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第四条 信用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