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关于2013年度全市城市规划和测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7-30 10:59
高学历学位证件及其认证信息表、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5、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复印件1套,免试审核表(见附件7)须先按程序获得审批同意。
6、业绩材料1套。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及其检索信息表,学术、技术报告,获奖及成果,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7、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8、《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复印件1份。提交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复印件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9、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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