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投放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31 09:59
政区营运区域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10个以上的经营者(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为准);
(二)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服从交通行业管理;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四)投标人要有符合规定的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
(五)投标人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地和设施,租用他人场地的,应签有一年以上租用合同;
(六)投标人须有经营、技术、安全、服务质量、财务统计、劳动人事、用工保险等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七)招投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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