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说明
日期:2012-03-02 11:35
等作了原则规定,为制度创新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为市场进一步发育预留空间。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与《政府采购法》的衔接。

《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各有侧重,前者是规范境内招投标活动的一般法律,后者主要规范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活动也作了规定。为进一步明确调整范围,《条例》第2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二条所称的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活动。第3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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