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1 14:35
含)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35℃(含)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37℃(含)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劳动者已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防暑饮料不得充抵津贴
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期限足额支付;没有约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与劳动者工资一并支付。
《办法》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