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煤矿安全改造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设备及主材采购(煤矿井下用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招标公告
日期:2013-08-01 15:20
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3.2投标物资实行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制度,应获得相关资格。
1.3.3对于同一个生产厂家的某一规格材料,只能由一个投标人投标,即只可为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三者之一,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需具有该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1.3.4 投标人还应具有以下相应资格:
①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和上年度环氧树脂涂层复合钢管销售业绩不低于2000万元;
②具有健全的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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