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1 15: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括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二期、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标。其中开县东部新区城镇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二期由开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9号文批准建设;开县东部新区城镇污水管网工程-一标由开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开发改基【2011】3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和银行贷款、国家补助资金等渠道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