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04-05 10:55
再推敲一下援助,援助应该包括法律援助和资金援助两方面,每到年底年初,建设、劳动等有关职能部门为民工维权做了大量工作。资金方面援助主要依靠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法律援助则是工会、劳动仲裁机构、有关律师事务所及法院等依法为民工维权。这些工作已成规律性的、常态化的工作,周而复始,年复一年。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需要反思和总结。援助首先得判断事实该不该援助?不能简单化。这两年由于少数地方和部门工作简单化,只要有民工投诉就责成企业付钱摆平,企业有时看数额不大也为息事宁人,就拿钱买平安,从而造成一些不法分子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