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2 10:12
要求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下列资质(资格):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市政交通)或工程咨询甲级(道路);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