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8-05 10:58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为总承包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一个及以上。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5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6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